申请办理护士执业首次注册,理应递交下列材料:
(一)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申请办理审核表;
(二)申请人身份证件;
(三)申请人文凭证书及技术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实;
(四)护士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实;
(五)省、自治州、市辖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特定的医院出示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检查证实;
(六)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。
卫生行政部门理应自审理申请办理之日起20个工作中日内,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完成审批。审批合格的,准许首次注册,发送给《护士执业证书》;对不符合要求标准的,不予以首次注册,并书面说明原因。《护士执业证书》上理应标明护士的名字、胎儿性别、出世日期等私人信息及证书序号、首次注册日期和执业地址。《护士执业证书》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印刷。
以上是一部分护士资格证书初次首次注册标准,详尽标准或者需要帮助请咨询客服。